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_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详细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合同简单范本9
委托人:
法定地址:
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我们双方以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了下面的协议:
一、本合同的会计代理范围包括: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受托人将采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为委托人办理会计业务建账建制。
2、受托人将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进行整理记账。
3、受托人将按规定将会计传票装订成册,并定期移交给委托人,办理交接手续。
4、受托人将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以满足委托人查询和调阅的需求。为保密委托人的财务状况,受托人将通过电子邮箱向委托人发送会计信息和资料。但在经被代理企业批准后,受托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供委托人的会计信息和资料,除非依法查询(但要以电话方式通知委托人)。
5、其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会计业务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方式和期限
本次代理采用兼职代理、非专职的方式进行。代理期限为受托人应在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之间完成委托项目。代理期满后,若双方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合同。
三、代理费用和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每年人民币1000元整。若需要处理复杂的记账工作,费用将另行协商。
2、代理费用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的上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下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分两次支付。可以选择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存入受托人穆敏的工商银行个人银行卡(卡号:6212260910000509513)内,存款回单将作为付款依据(代收据)。若代理费用逾期连续两个月未支付,受托人有权终止办理业务。
3、若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已收的代理费用不予退还;若受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已收的代理费用将全部退还给委托人。
四、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委托人不得强制要求受托人编制违法的会计账目,受托人有权拒绝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