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中证人各持一份。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中证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委托代理合同模版精选8
代理机构: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单位(个人)(简称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的人事代理计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给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档案管理;
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
3、户籍籍管理;
4、身份管理;
5、职称评定;
6、社会保险;
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
8、档案工资调整;
9、人事关系接转;
10、人事政策咨询;
11、人才素质测评;
12、协调流动争议;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