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应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时,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费用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明确要求或为完成乙方交付的工作任务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事先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甲方承诺,在乙方任职期间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甲方离职后是否仍负有此义务,由双方单独协议规定。如果没有签署此类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持有或保管的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归乙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是否有商业价值。
若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应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应在离职时或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乙方所有的财物,包括载有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如果载有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将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这种情况下,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所称的技术秘密包括技术方案、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研发记录、技术报告、实验数据、图纸、样品、操作手册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领取工资为准,包括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时间,无论加班地点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视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工资视为解雇甲方。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无论是否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中抵扣。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农民工工资付款承诺书精品4
甲方公司与乙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乙方将负责全公司的工程施工,技术设计和预决算等工作。
1) 乙方的工资将根据绩效考核和年薪制来确定。
2) 公司每年度工程总造价在1000万元以内时,乙方的年薪为9万元。
3) 公司每年度工程总造价达到1000万元时,乙方的年薪为10万元。
4) 公司每年度工程总造价达到1500万元时,乙方的年薪为12万元。
5) 如果公司每年度工程总造价超过1500万元,公司将根据具体超额度比例适当给予奖励。
二、协议签订日期原则上为每年一签。
三、考核标准:
1) 在施工前,甲、乙双方将进行成本核算。乙方节约成本的盈余将获得10%的奖励。
2) 如果工期提前或者延迟,将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奖励和处罚。
3) 乙方必须按照公司《安全责任书》的相关条款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4) 每月,乙方将先发放6000元工资,剩余部分将在年底根据绩效一次性发放。
5) 工程管理将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
6) 乙方必须全面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