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安装完成后,出租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报承租方验收并填写验收表。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签字盖章,并交给出租方存档。
4. 为了保证提升机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出租方必须每月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与承租方沟通解决问题,并提供每月一次的设备检查记录给承租方备案。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出租方必须及时组织技术和修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不能拖延时间影响承租方的正常使用。
二、承租方(乙方)的责任:
1. 根据出租方的技术交底和提升机的说明书要求,承租方必须对提升机下的基础进行夯实处理,确保满足提升机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
2. 在各楼层上,承租方必须搭设合理的平台和防护门,标明楼层,进行防护措施,并在进料口设置防护棚(长、宽、高分别不低于6m、3m、25m),要求有连锁装置的安全门以及合理的进出料坡道。
3. 卷扬机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卷扬机身必须设立牢固的锚点,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并搭设防护棚和防护栏杆。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有操作规程和负责人标牌。
4. 对于外埠施工队提供的机械设备,承租方必须确保设备附属设施完善,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进行监督和检查记录,并制定责任分工和各种标牌的制作和安装。
5. 提升机的结构与墙体结构的连接要牢固且合理,负责提升机基础的接地电阻制作,电阻值应小于4Ω。
6. 缆风绳的固定位置要合理,松紧度适当。架高10~15m设1组4根,每增高10m设1组,每组4根,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2.5mm,按规定设地锚。
7. 严禁领导违章指挥或强行要求卷扬机司机违章操作,负责司机在现场的安全教育。
三、使用方(外埠队)的责任:
1. 在使用物料提升机之前,使用方必须派遣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有效卷扬机操作证件的操作人员,他们必须对机械性能和结构了如指掌,并且具备责任心。
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带病、疲劳驾驶和酒后作业。所使用的机械必须设有防雨和防砸棚,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3. 遇到大风或雷雨天气时,必须停止使用机械。严禁使用故障机械,如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并及时报修,同时通知项目部的机械管理人员,禁止私自拆卸和使用有故障的机械。坚决禁止超负荷运载。
4. 机械运行前必须检查前后防护门是否关闭,并插上安全销,严禁将机械交给非司机操作或操作人员擅自离开。
5. 操作人员对机械负全方位责任,定期检查和保养机械,及时上报项目部有关人员发现的较大故障,并配合项目部通知厂家进行维修。
6. 下班前,将吊笼降至地面,断电并上锁,严禁违章指挥和野蛮操作,严禁私自更换操作人员。如果违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任何后果,由使用方承担责任。
四、事故处理:
1. 如果机械设备事故或使用方作业人员伤亡是由出租方的责任造成的,出租方应根据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使用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并配合承租方和使用方处理善后事宜。
2. 如果使用方作业人员个人责任造成伤亡事故,使用方应根据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作业人员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 本协议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和使用方各执一份,抄报承租方和使用方的上级主管或业务部门一份。有效期从签字盖章之日起至设备拆除退场之日止。
物料提升机出租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
物料提升机承租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
物料提升机使用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安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4
总包单位:开平路以南,江城大道以西,A1-1A1-2地块一期工程项目部
分包单位:脚手架班组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双方就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达成以下协议:
一、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区域内进行施工时,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执法人员发出的隐患通知单,以及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要求。
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提交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的复印件。只有在核实无误后,才能进场施工。
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岗前教育,同时也要接受总包单位现场的教育。要求100%的教育覆盖率。
严禁违反规定指挥和进行违章作业。总包单位有权下达隐患通知单,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如果情节严重且未按期整改,总包单位有权停止分包单位的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操作,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如果发生事故,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由总包单位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防护设施,必须经过双方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与总包单位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特别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申请,并等待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除了明显的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护。工作完成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
分包单位必须了解地下管线的布设位置和走向。对于不清楚的管线,必须向总包单位报告并等待归属地确认和产权单位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果违反地下管线会签单施工,或者未经许可擅自施工导致地下管线损坏,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为了方便现场管理,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金额根据施工工程的大小而定。如果没有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抵押金将全额返还给分包单位。如果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隐患或违章行为,并且未及时整改而被处罚,罚金将从抵押金中扣除。如果抵押金不足,总包单位将从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差额。
二、施工人员的责任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单位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时用电防护设施。
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和其他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从窗口或边缘往外扔垃圾和任何物体,以防止物体伤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