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安全合同协议书简单4
为了更加注重安全管理,根据《中华能人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包人和分包人在施工期间签订了本协议,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的一般权利和义务包括: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安全保证计划,并对分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定期或不定期对分包人的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要求整改;对于不服从安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的情况,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并处罚;如果因为分包人原因造成重伤或死亡事故,双方可以终止合同,分包人需要在事故处理完毕后3天内退出施工现场。
劳务分包人的一般权利和义务包括:必须服从发包人的安全管理,定期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了解施工安全情况和要求;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安全生产;分包人是分包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发包人提供的安全基础设施进行保护和防护,并及时检查和检验安全设施器材;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或严格执行发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进行隐患整治;配备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定期向发包人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情况;配合地方政府、发包人及发包人组织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检查;遵守施工现场的进入规定。
此外,劳务分包人在签订劳务分包协议书的同时,还需提交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资料,包括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和安全操作证复印件、施工人员班组划分及安全员花名册等。
对于事故处理,分包人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发包人安全管理部门,发包人会协助分包人进行事故救援,并配合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处理费用和善后工作由分包人负责。在发生轻伤或重伤事故时,分包人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为了保证安全,发包人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金金额为分包价款的3%。在工程期满后30天内,发包人会扣除分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费用后,将剩余的抵押金返还给分包人。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协议,双方可以协商终止协议。
最后,分包协议书的期满会自动终止。
发包人:
分包人: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安全合同协议书简单5
总包单位:开平路以南,江城大道以西,A1-1A1-2地块一期工程项目部
分包单位:脚手架班组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双方就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达成以下协议:
一、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区域内进行施工时,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执法人员发出的隐患通知单,以及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要求。
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提交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的复印件。只有在核实无误后,才能进场施工。
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岗前教育,同时也要接受总包单位现场的教育。要求100%的教育覆盖率。
严禁违反规定指挥和进行违章作业。总包单位有权下达隐患通知单,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如果情节严重且未按期整改,总包单位有权停止分包单位的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操作,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如果发生事故,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由总包单位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防护设施,必须经过双方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与总包单位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特别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申请,并等待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除了明显的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护。工作完成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
分包单位必须了解地下管线的布设位置和走向。对于不清楚的管线,必须向总包单位报告并等待归属地确认和产权单位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果违反地下管线会签单施工,或者未经许可擅自施工导致地下管线损坏,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为了方便现场管理,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金额根据施工工程的大小而定。如果没有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抵押金将全额返还给分包单位。如果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隐患或违章行为,并且未及时整改而被处罚,罚金将从抵押金中扣除。如果抵押金不足,总包单位将从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差额。
二、施工人员的责任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单位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时用电防护设施。
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和其他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从窗口或边缘往外扔垃圾和任何物体,以防止物体伤害人员。
施工用电不得乱接乱拉。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并在总包单位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根据情况受到处罚,甚至被总包单位(或甲方)辞退。
文明施工要求工程完成后场地清洁整齐,材料摆放整齐,废料堆放在指定地点。严禁乱扔乱抛,以防止人员受伤和环境污染。
三、事故处理
如果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违反规定指挥、违规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导致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将按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承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分包单位还需要赔偿总包单位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