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违反离婚协议的任何一条,视为女方违约,能明确计算损失的以该损失为赔偿数额,如不能确定赔偿违约金人民币元
(2)如果双方未最终到民政局办理自愿离婚手续的,该协议第三条和第四条视为夫妻双方对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约定,该约定同样有效。
6、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效力相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7、其他未尽事宜
双方可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就本协议及后续协议内容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2024年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5
男方,年月日出生,族,身份证号,住。
女方,年月日出生,族,身份证号,住。
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码),并生有名婚生子(女,年月日出生,男,年月日出生)。现因原因,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确无和好的可能,故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2、婚生子由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元,婚生子的医疗费由方承担,婚生子的教育费由方承担,婚生子的保险费由方交付;
直接抚养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非直接抚养方有非直接抚养的抚养权、教育权、监护权;
任何一方都有维护对方良好形象的义务,不得对婚生子进行有损于对方形象的说教;
任何一方对婚生子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双方都确认无其它共同生育的婚生子及其胎儿。
3、每个月,非抚养方可以探望婚生子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子共同居住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天,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4、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婚前财产:男方女方婚前个人债权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
5、双方确认除第4条之外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权债务)如下:
不动产:市路号,房产面积约平方米(已装璜),价值约万元;
动产:彩电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空调一台、家俱一套、组合音响一套、生活日用品件,总计约元;
未分割遗产:
知识产权:
银行存款:票面额元:
投资(实业、股票和债券等):
个人保险:
其它财产权益(住房公积金):
生活日用品:
6、方自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市路号,房产约平方米(已装璜),价值约万元;彩电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空调一台、家俱一套、组合音响一套、生活日用品件,总计约元;同时取得该房产的国用()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方在自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
7、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8、方在本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后内搬出原住房,方有协助的义务,方有日内协助过户的义务;方自行承担房屋的水、电、电话、汽、物业等费用;在共同居住的期间内水、电、电话、汽等费用由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