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将自己位于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店铺建筑面积为 。乙方将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二、每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每月向房东交付一次租金,并在约定日期前支付给房东。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包括每年定期交纳租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照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将在 年 月 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见附件一)。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手前,店铺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果乙方逾期未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如果转让中止是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乙方的经营受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的损失与甲方无关。但如果店铺因政府规划或国家征用拆迁而受到影响,相关补偿归乙方所有。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人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样板3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甲方将锦秀山河玉福田钢筋工程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强施工的协调与配合,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本协议。以下是合同的具体内容:
1. 工程名称:锦秀山河玉福员;
2. 工程地点:嵩山南路与黄郭路交叉口;
3.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 钢筋的前后台施工;
- 进场钢筋的验收、卸车、堆码、配料、翻样、安装;
- 场内部的水平和垂直运输、落手清理、废料堆码;
- 全部人工费及二次结构钢筋预埋、工具费、医药费和事故处理费;
- 工人伙食费等。
4. 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文明施工,内部人员治安保卫,钢筋施工辅料;
5. 不论进场材料的多少,施工条件的变化,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6. 合同单价包括甲方、业主和监理的技术要求、规范和现场指示;
7. 除甲方和图纸变更引起的返工费用外,其他费用按实际计算;
8. 工程承包范围和单价:
- 1#楼从一层到楼顶,2#楼从二层到楼顶,3#楼从二层到楼顶,地下车库按实际测量为准;
- 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不含税);
- 地下部分按占地面积计算(不含税);
9. 如果工作任务未完成且无法保证按期完成时,甲方要求夜间加班,否则会给予经济处罚;
10. 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是乙方必须达到的要求,必须得到甲方和监理的认可验收;
11. 如乙方由于工人不配合甲方施工导致安全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并给予经济处罚;
12. 如出现图纸变更或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结算工费按甲方点工计;
13. 付款方式:
- 第一次付款为起干点到十层的60%;
- 第二次付款为十一层到二十层的60%;
- 第三次付款至主体封顶的95%;
- 最后一次付款在主体结构封顶两个月内付清;
- 车库的付款按完成工程量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