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就_______年度世界时尚小姐大赛赣州赛区选拔活动(以下简称“活动”)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原则
1.1甲乙双方就“_______年度世界时尚小姐大赛赣州赛区选拔活动”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2除本协议中另有明确规定者外,未经双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互相不得使用对方名义、品牌、知识产权进行任何活动,包括任何可能对对方及其品牌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
2.合作内容
2.1乙方承诺在其运营的包括电视、广播、户外广告牌、展架、led屏等媒体就甲方活动进行全景报道,报道内容包括赛事宣传片、赛事微电影、赛事新闻跟踪报道等,宣传角度和具体细节可经甲乙双方协商并最终经甲方认可。
2.2乙方承诺对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宣传,如有调整,须经双方友好协商。
2.3甲方在活动现场制作物(活动展板、签到板等须体现乙方为本次活动的战略合作媒体,体现乙方品牌或logo。
2.4甲方活动现场为乙方提供易拉宝及乙方宣传资料及刊物的摆放位。
2.5甲方活动现场如发布会、海选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现场主持人需口播乙方品牌5次,口播环节在电视节目中播出。
2.6电视转播节目片头片尾体现乙方作为本次活动的战略合作媒体,并出现乙方logo。
2.7甲方承诺为本次活动制作的商业广告上体现乙方为本次活动的战略平面合作媒体。
2.8甲方为乙方提供活动的一定数量的嘉宾入场券,乙方法人代表可作为赛事选拔活动的评委或者颁奖嘉宾,具体细节由双方协商。
2.9关于其他未约定合作内容的增加,需由双方以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3.商业秘密
3.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视频等)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保密信息。
3.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4.声明及保证
4.1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4.1.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4.1.2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4.1.3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4.1.4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4.2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使用甲方所允许乙方使用的信息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或授权乙方下属媒体、网站之外的第三方使用该等信息内容。
4.3甲方保证:(a)对其提供给乙方的全部信息拥有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可以授权乙方使用该等信息;(b)对其提供给乙方方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甲方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甲方应负责解决;如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4.4乙方保证:(a)对其提供给甲方的全部信息拥有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可以授权甲方使用该等信息;(b)对其提供给甲方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乙方应负责解决;如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4.5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发生的费用。
5.利益冲突
5.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有任何一方或一方关联企业在职员工成为另一方的股东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另一方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对方法律部门。
5.2一方不得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而对任何对方或对方关联企业在职员工有任何贿赂行为,否则该对方有权随时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