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监理人对业主或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供货延误、变更、外出)需推迟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时,延长期限_____天内不加收监理费,天以上的每天按监理收费总额的____%进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监理费。如有发生视为业主违约,监理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工作不能进行时,双方互部承担责任。
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止。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联系方式:
承包方(乙方): 公司地址: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协商一致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书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部分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工程期限_____天,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甲方义务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物业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合同签订后,乙方指派项目经理做为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设计变更书,明确工程变更的相关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甲方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五条 材料的提供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管件接头、开关等)、石材、瓷砖、洁具、灯具、厨柜、开关插座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未能及时到场影响工期或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