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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通用13篇
大小:471.62KB 4页 发布时间: 2024-02-17 14:15:21 13.76k 13.13k

大家好,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关于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范文模版,希望能对需要的人有帮助。

关于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通用1

为了让广大群众在春节期间过上一个更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乐山市中心城区决定实行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从20__年1月27日至1月29日,每天从早上7点开始,一直到次日零点(1月27日延时到零点30分)。另外,从20__年2月11日早上7点开始,一直到次日零点。

二、燃放区域

1. 滨江路大曲口至油榨街沿江人行道;

2. 滨河路大件码头至育贤门沿河人行道;

3. 滨江路箱箱街口至较场坝沿河人行道;

4. 嘉州小游园;

5. 嘉州新城小区外大渡河边沿河人行道;

6. 沫若广场;

7. 阳光广场中心区域。

三、燃放安全

请广大市民在合法的零售点购买来自正规厂家的个人燃放类产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并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以及拉炮、摔炮、砸炮、春天雷等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的危险品种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易燃易爆生产或储存单位以及山林和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严禁向人、动物、建筑物、构筑物、空中架设物、车辆、船舶等投掷或发射烟花爆竹;此外,还严禁在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同时也禁止损坏市政工程、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最后,严禁在绿化带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乐山市中心城区

20__年__月__日

关于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通用2

亲爱的全县居民朋友们:

绚丽的烟花和震耳欲聋的爆竹为我们的新年节日增添了许多喜庆的氛围。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还会产生超过人体听觉范围和耐受程度的噪声。同时,燃放烟花爆竹还会释放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其他有害物质,导致环境空气质量短期迅速恶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随着公众对生态环境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更加绿色、文明、安全的节日庆祝方式。

即将到来的20xx年,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度过一个空气清新、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年节日,我们真诚地倡议全县居民朋友们,在春节期间自觉遵守我县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的环境。具体倡议如下: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各级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并教育引导家人、邻居和亲友积极响应倡议。他们还应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阻在禁燃禁放时段和地段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我们建议全县广大居民成为环保生活的践行者,选择使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灯笼等丰富新颖的节庆方式。通过过一个低碳环保的新年节日,共同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的生活风尚。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学校等应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努力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县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

在辞旧岁、迎新年的时刻,我们并不一定要在漫天烟火中度过,而是可以选择更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节日庆祝方式。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节日。通过实际行动,我们可以助力绿色发展,共同打造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

提前祝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新年愉快,万事如意!

倡议人:20__年__月__日

关于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通用3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爆竹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到新春佳节的时候,人们总是喜欢用烟花爆竹来庆祝传统节日,以营造喜庆的氛围。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带来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等环境问题,对人民群众的健康产生危害。这与长沙县获得的“国家生态县”、“全国文明县城”、“全国园林县城”和“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荣誉背道而驰。

为了让大家能在一个更清洁、更安全的节日环境中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为了贯彻长沙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清霾季·春风行动”文件的精神,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要求,长沙县环境保护局、长沙县文明办、长沙县总工会、共青团长沙县委和长沙县妇联联合倡议如下:

一、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从自己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也不购买烟花爆竹。可以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的庆祝方式,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绿色和环保的生活方式。

二、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在建筑物内、阳台、楼顶,特别是草坪内燃放烟花爆竹,以免给清洁工带来不便,增加卫生保洁人员的工作量。

四、领导干部带头。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践行节约。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带动周围的人积极响应倡议,共同不燃放烟花爆竹。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以及村(社区)和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不燃放烟花爆竹。

我们真诚地倡议广大居民朋友们,在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让我们从每个人做起,守护蓝天碧水!

倡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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