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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的倡议书13篇
大小:474.34KB 4页 发布时间: 2024-02-18 08:31:48 14.42k 14.15k

通过这些倡议,我们希望每一个旅行者都能以文明的态度去旅行,尊重并保护所处之地的环境和文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旅行体验,让旅途的美景更加绚丽多彩。

文明出行的倡议书5

亲爱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让城市更具魅力、生活更加美好,是金华人的不懈追求和共同心愿。当前我市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出行”作为城市形象的名片,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为了弘扬社会文明风尚,切实增强市民文明交通出行意识,提高城市品质,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文明交通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1. 机动车:请大家不要闯红灯,礼让行人,不要违法停车,不要从车窗抛物,不要滥用远光灯,不要在路口违法变道。

2. 非机动车:请大家不要闯红灯,不要逆向行驶,不要违法载人,不要越线停车,不要加装遮阳伞,不要违规驶入机动车道。

3. 行人:请大家不要闯红灯,不要随意横过道路,不要翻越隔离护栏。

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既是一份崇高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用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自己的贡献,让金华更美丽、人民更幸福。

市创建办

文明出行的倡议书6

尊敬的市民朋友、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同时为我市经济振兴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并向全体市民、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发出以下倡议:

一、坚决打击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将严厉打击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毒驾、闯红灯、假牌、驾驶拼装报废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将严格执行“五个一律”规定: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采取行政拘留和吊销驾驶证措施;对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的,一律扣留车辆直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强制报废并吊销驾驶证。

二、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做一个文明礼让的人。

我们要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按停车泊位指示箭头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过街走斑马线等文明交通行为。

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做一个珍爱生命的人。

我们要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不走斑马线等交通陋习。

四、告别“六大停车不文明”

我们要自觉告别:不在停车泊位内停车、占用公交站点停车、堵占消防通道停车、随意停车上下人、挤占车位影响其他车辆出入、在禁止停车网格线上停车等不文明停车行为。

市民朋友、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共同建设文明城市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保持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共同努力为打造平安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作出贡献!

文明出行的倡议书7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我县广大群众来说至关重要,这关系到城乡居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其中,文明交通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我们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成为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并积极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这是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开始,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人人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

因此,绥棱县交警大队向全县沿街单位和居民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我们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陋习,养成按灯行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的文明习惯。在驾驶中,我们要服从交警指挥,不争道、不抢道、不占道、不乱停乱放、不乱掉头、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驾驶。同时,我们要保持安全行车距离,系好安全带,并且要礼让斑马线。我们也要在行驶中不向车外抛撒物品,并且驾驶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二、养成文明规范停车的好习惯。我们应将机动车停放到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车库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在路内停车泊位临时停车时,一定要靠右侧顺向停车。我们不应私自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也不应长期占用临时停车泊位停车。

三、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成为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和践行者。我们在驾驶二、三轮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时,不要走机动车道、闯红灯、越线停车和逆向行驶。非机动车都应停放到指定区域。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不应闯红灯或实施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我们还应劝告家人、亲戚和朋友时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自己、家人和社会负责。

四、不驾驶非法生产、销售的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市场上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电动四轮车,虽然属于机动车范畴,但是未申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因此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驾驶这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将按法律规定进行查扣和处罚。因此,请您告知您的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并且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和不乘坐“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

五、自觉维护沿街单位和店铺门前的交通秩序。城区沿街各单位和商铺门前,不得违法占道停放车辆、摆摊设点、超门头经营或有其他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行为,要保持单位门前停车秩序良好。

六、交通中有你、有我、有他,有我们共同参与。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需要我们共同营造。因此,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携手共济,文明出行、平安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明出行的倡议书8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到来,这对于经过多年努力的学生们来说是人生中至关重要的一步,他们将为自己的未来描绘美好的人生蓝图。高考是一个牵动着无数人心的事件,它也改变了许多人的人生轨迹。为了帮助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社会上的许多人都希望能够给予他们一些支持。然而,高考期间仍然存在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一些驾驶员利用“送考”之机,不遵守交警的指挥,随心所欲,导致考点周围的道路拥堵,考务车辆和接送考生的车辆无法进入考点,给交通管理工作和考生的迎考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为了让考生的出行更加顺畅,让他们能够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临夏市交警发出了如下倡议:

如果您是考生家长——

请在考试当天根据路况安排好出行计划,留出充足的时间,以防路上遇到特殊情况耽误考试。为了保证所有考生的利益,驾车接送孩子的家长请在指定地点停车,“即停即下即走”,听从交警的指挥。考生家长尽量不要直接把孩子送到考点门口,可以提前让孩子下车步行至考场,以免造成拥堵。一旦遇到意外事件,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或求助附近的执勤交警。

如果您是社会车辆驾驶员——

在高考期间,考点附近的居民请尽量不开车上路,减轻交通压力。如果必须开车出行,请尽量绕开考点行驶。在行车过程中要礼让考务车辆和爱心送考车辆。如果遇到考点周边道路临时限行,请理解并配合交警的指挥,绕行。在行驶时,请不要抢道、乱穿行或人为制造堵塞,确保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在各考点附近,请不要鸣笛,不要制造噪音,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如果您是爱心送考车辆的驾驶人——

请礼让考务车辆和接送考生的车辆。听从交警的指挥,做到即停即走,不要长时间滞留在考点门口。

让我们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积极为广大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请大家转发这个倡议,让更多的人看到并践行,让我们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祝愿所有的学子们取得好成绩,迎来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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