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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8篇
大小:470.21KB 4页 发布时间: 2024-02-18 13:35:02 12.11k 10.5k

大家好,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于关于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的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帮助,欢迎各位阅读和下载。

关于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1

为了让广大群众在春节期间过上一个更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xx市中心城区决定实行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从20__年1月27日至1月29日,每天从早上7点开始,一直到次日零点(1月27日延时到零点30分)。另外,从20__年2月11日早上7点开始,一直到次日零点。

二、燃放区域

1. 滨江路大曲口至油榨街沿江人行道;

2. 滨河路大件码头至育贤门沿河人行道;

3. 滨江路箱箱街口至较场坝沿河人行道;

4. 嘉州小游园;

5. 嘉州新城小区外大渡河边沿河人行道;

6. 沫若广场;

7. 阳光广场中心区域。

三、燃放安全

请广大市民在合法的零售点购买来自正规厂家的个人燃放类产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并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以及拉炮、摔炮、砸炮、春天雷等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的危险品种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易燃易爆生产或储存单位以及山林和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严禁向人、动物、建筑物、构筑物、空中架设物、车辆、船舶等投掷或发射烟花爆竹;此外,还严禁在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同时也禁止损坏市政工程、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最后,严禁在绿化带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乐山市中心城区

20__年__月__日

关于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2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孩子们、老师们:

大家新年好!

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必不可少的传统过年项目。但是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和烟尘、硫化物、金属氧化物等颗粒物会严重污染环境,并且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果春节期间集中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物势必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空气中的污染物含量比平时高出数十倍,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更为严重。

为全面落实《__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强环保和安全意识,为使孩子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各位家长朋友、老师们积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1、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驻地;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5)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8)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9)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二、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从自身做起,主动维护美好的生活环境,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喜庆方式,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做“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积极传播绿色健康生活新理念,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四、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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