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烟花爆竹禁放的践行者
1、不要在禁放区域内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2、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3、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4、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5、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的带头人,和孩子一起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二、做烟花爆竹禁放的宣传者
请广大家长朋友和孩子们一起积极宣传“禁放”的理念,带头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向亲朋好友等身边人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同时,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树立安全、环保、绿色、健康的生活新风尚,以绿色、安全的方式辞旧迎新。
三、做烟花爆竹禁放的监督者
积极参与,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我们要共同努力,打造美丽的社区,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做“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的带头人。在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时,积极向公安等管理部门举报。让我们共同成为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倡导文明新风。
倡议人:第四实验幼儿园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4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将于____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____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我们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
现在,我们就如何做好带头执行我市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工作,向市直机关全体干部和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争当文明法治的“传播者”。
我们要带头学习掌握《规定》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通过微博、微信等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居宣传《规定》的内容,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努力传播文明法治正能量。
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争当模范守法的“践行者”。
我们要大力弘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积极带头禁放烟花爆竹,主动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带领身边的群众自觉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在市民中树立身体力行、模范守法的榜样。
三是积极选择绿色环保节庆方式,争当移风易俗的“先行者”。
我们要带头移风易俗,倡导选择喜庆音乐、鲜花装饰、低碳出游等新颖时尚节庆方式,选择冷烟花、礼花筒等安全环保的节庆道具,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四是踊跃参加平安志愿服务行动,争当城市安全的“守护者”。
我们要带头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参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动,主动举报违法销售、储运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到从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踊跃参与居民区守护、巡查工作,守卫城市安全、服务人民群众。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诗城,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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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____月____日
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5
为了让广大群众在春节期间过上一个更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乐山市中心城区决定实行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从20__年1月27日至1月29日,每天从早上7点开始,一直到次日零点(1月27日延时到零点30分)。另外,从20__年2月11日早上7点开始,一直到次日零点。
二、燃放区域
1. 滨江路大曲口至油榨街沿江人行道;
2. 滨河路大件码头至育贤门沿河人行道;
3. 滨江路箱箱街口至较场坝沿河人行道;
4. 嘉州小游园;
5. 嘉州新城小区外大渡河边沿河人行道;
6. 沫若广场;
7. 阳光广场中心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