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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12篇
大小:471.88KB 5页 发布时间: 2024-02-18 13:58:59 7.16k 5.52k

享受健康的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权利,保护环境则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希望全体市民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氛围,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春节,为我们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作出每个人应有的贡献!

因此,我们要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有害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现象,对空气质量造成损害,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炮皮碎屑等垃圾也会对城市环境卫生造成严重影响,还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与我们所倡导的文明城市建设格格不入。

因此,我们倡议全市人民在即将到来的春节期间,积极采取措施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首先,我们要从自己做起,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可以选择使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庆祝春节,以实际行动守护蓝天碧水,共建文明城市。

其次,我们应该善意地提醒和规劝他人。我们可以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自觉劝阻和监督亲朋好友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勇于向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说“不”。

广大干部要带头垂范,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共同劝阻、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新闻媒体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倡议,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行业协会、中小学校也应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让他们自觉践行倡议。

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的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处罚,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行为。

保护环境是每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每个人都应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氛围。让我们共同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春节,为我们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作出每个人应有的贡献!

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10

为了让广大群众在春节期间过上一个更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城区决定实行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以下是相关事项通告:

一、燃放时间

在20xx年1月27日至1月29日期间,每日从早上7点到次日凌晨(1月27日的燃放时间延迟到凌晨30分钟),以及在20xx年2月11日从早上7点到次日凌晨。

二、燃放区域

(一)滨江路大曲口至油榨街沿江人行道;

(二)滨河路大件码头至育贤门沿河人行道;

(三)滨江路箱箱街口至较场坝沿河人行道;

(四)嘉州小游园;

(五)嘉州新城小区外大渡河边沿河人行道;

(六)沫若广场;

(七)阳光广场中心区域。

三、燃放安全

请广大市民在合法的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个人燃放类产品,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和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的危险品种,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如拉炮、摔炮、砸炮、春天雷等。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易燃易爆生产或储存单位,以及山林和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人、动物、建筑物、构筑物、空中架设物、车辆、船舶等投掷发射烟花爆竹。同时,严禁在屋顶、阳台上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另外,损坏市政工程、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也是严格禁止的。此外,绿化带也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xx年1月21日

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11

亲爱的全体师生和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岁末年关节假期将至,许多人都喜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我国一项古老的传统节日游艺娱乐活动,烟花爆竹代表着我们祈愿五谷丰登的心愿。中国是火药的发明者和烟花爆竹的发源地,每逢重大节日和庆典,各地都会通过放烟花来增加节日和庆典的欢乐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给我们带来的弊大于利,因此,我们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了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以__为指导,以“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影响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在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倡导现代文明,摒弃陈规陋习。请大家在开业、乔迁、升学和生日等庆典庆祝活动中,自觉遵守规定,切不可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干扰公众生活。让我们约束自己,用文明的方式来取代陈规陋习,让咸阳成为一个安宁而宁静的城市。

二、做好榜样,善意劝阻他人。我们要积极履行主人翁的义务,成为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善意劝阻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家长朋友们,请注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危害公共安全、污染城市环境,而且严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影响文明城市的形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提升我们城市文明程度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和支持。咸阳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和呵护她是每个居民的责任。让我们手牵手,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做起,崇尚文明,改变不良习惯,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共同建设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吧!

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12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花果飘香美乐土,猪年增色换人间。”新春佳节即将到来,许多市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庆祝传统节日,营造欢乐的氛围。然而,烟花爆竹的燃放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此外,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碎片也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卫生情况,与我们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背道而驰。

作为“最美,仁爱之城”,为了让我们的城市拥有一个更清洁、更安全的空气环境,我们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文明办真诚地呼吁全体市民朋友们:在春节期间,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减少燃放的次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由烟花爆竹燃放引起的环境污染,让蓝天更蓝、大地更净、城市更宜居。具体倡议如下:

1、在大年二十九(除夕)至正月初六和正月十五这几个日期可以适当燃放一些品种的烟花爆竹,但在其他时间和任何地方都不应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2、不要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的人。

3、不要向行人、易燃物、车辆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也不要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地方燃放烟花爆竹。

4、在规定的可适当燃放时间段内,街边的商户也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以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

5、机关政府、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在节后上班时,都应遵守不放“开门炮”的规定,为消除陋习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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