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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防火提醒倡议书11篇
大小:471.51KB 4页 发布时间: 2024-02-21 08:08:42 12.28k 10.69k

二、当好文明用火的践行员。在春节森林防火特护期(20__年1月22日至20__年2月8日),在禁火区内(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林缘边直线距离200米范围以内),自觉遵守“禁火令”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不在禁火区内明火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烧火野炊、烧灰积肥、烧茅草、烧秸秆、烧火驱蜂驱兽、烧火取暖、点火照明。监护人要加强对小孩、智障人员的监管,防止其在禁火区内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三、当好火情预警的情报员。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请立即报告当地村组、乡镇或拨打“___”、“___”、“___”向市防火办报告,或者拨打“110”向市公安指挥中心报告,并及时组织有效扑救。但必须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四、当好知法守法的示范员。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应当做好知法守法的示范员,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法治氛围。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欢度新春佳节的同时,请全市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森林防火意识。从自己做起,互相宣传,互相监督,不在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倡议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春节防火提醒倡议书11

亲爱的县民们:

近期气温回升,天气干燥,我们已经进入了森林火灾高发期。春节即将来临,人们会进行走亲访友、进山旅游、扫墓祭祖等活动,这些活动会导致野外用火增多,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我们的居住环境,构建文明、生态、平安的府谷,我在这里向全县的亲爱的县民们发出以下倡议:

1、春节期间我们倡导使用献花、压纸钱等文明祭祀方式。在进行祭祀时,要携带烧纸桶、铁锹等工具。在烧香、烧纸、燃放鞭炮之前,要将坟墓周围的杂草清理干净,并确保人离开时火灭。

2、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安全。千万不要在林地、森林公园周边等易燃物附近燃放烟花,以免引发火灾。如果燃放烟花时产生明火,要及时扑灭。同时,严禁燃放孔明灯,以免引发山火。

3、在春节期间郊游时,要特别注意野外用火。在烧煮食物后,要及时用土覆盖火源或者用水浇灭。在乘车或者游玩时,不要随意乱丢烟头或者垃圾等。

4、春季气候干燥,我们在田间劳作时不要随意烧荒、烧地边或者烧秸秆等,以免引燃其他可燃物而导致山火的发生。

5、如果发生森林火灾的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村组、乡镇报告(或者拨打森林火警12119报警电话),由乡镇村组统一组织扑救,严禁老年人、弱者、病人和学生参与扑救。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欢度新春佳节的同时,我们要提高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相关法律法规。从我们自己做起,相互宣传、相互监督,做到文明祭祖、安全用火,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倡议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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