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14)寄生虫及地方病患者,如吸血虫病、丝虫病、钩虫病、肺吸虫病、囊虫病、肝吸虫病、黑热病及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5)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6)某些职业病患者,如放射性疾病、尘肺、矽肺及有害气体、有毒物质所致的急、慢性中毒等。
(17)某些药物使用者,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镇静催眠、精神类药物治疗的患者;既往或现有药物依赖、酒精依赖或药物滥用者,包括吸食、服食或经静脉、肌肉、皮下注射等途径使用类固醇、激素、镇静催眠或麻醉类药物者等。
(18)易感染经血传播疾病的高危人群,如有吸毒史、男男性行为和多个性伴侣者等。
(19)异体组织器官移植物受者:曾接受过异体移植物移植的患者,包括接受组织、器官移植,如脏器、皮肤、角膜、骨髓、骨骼、硬脑膜移植等。
(20)接受过胃、肾、脾、肺等重要内脏器官切除者。
(21)医护人员认为不适宜献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4、哪些情况下暂时不能献血?
(1)口腔护理(包括洗牙等)后未满三天;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阑尾切除术、扁桃体手术痊愈后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痊愈后未满半年者。
(2)急性胃炎病愈未满一周者。
(3)女性月经期及前后三天者,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4)伤口愈合或感染痊愈未满一周者,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皮肤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二周者。
(5)上呼吸道感染病愈未满一周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6)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个月者,急性肾盂肾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泌尿系统结石发作期。
(7)活动性或进展性眼科疾病病愈未满一周者,眼科手术愈后未满三个月者。
(8)被血液或组织液污染的器材致伤或污染伤口以及施行纹身术后未满一年者。
(9)与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自接触解除之日起至该病最长潜伏期。甲型肝炎病愈后未满一年者,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病愈未满二年者。一年内前往疟疾流行病区者或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弓形体病临床恢复后未满六个月,Q热完全治愈未满二年。
(10)口服抑制或损害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类药物)停药后不满五天者,不能献单采血小板及制备血小板的成分用全血。
(11)一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12)寄生虫病:蛔虫病、蛲虫病感染未完全康复者。
(13)急性风湿热:病愈后未满二年。
(14)性行为:曾与易感染经血传播疾病高位风险者发生性行为未满一年者。
5、公民接受免疫后献血有哪些规定?
(1)有暴露史的预防接种:被动物咬伤后接受狂犬病疫苗注射者,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一年后方可献血。
(2)无暴露史的预防接种:
- 接受灭活疫苗、充足DNA疫苗、类毒素注射者(无病证或不良反应出现者),暂缓至接受疫苗24小时后才可献血。包括伤寒疫苗、冻干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甲型肝炎灭活疫苗、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流感全病毒灭活疫苗等。
- 接受减毒活疫苗接种者:接受麻疹、腮腺炎、脊髓灰质炎等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二周后,或风疹活疫苗、人用狂犬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等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后方可献血。
(3)接受生物制品治疗者:接受抗毒素及免疫血清注射者,于最后一次注射四周后方可献血,包括破伤风抗毒素、抗狂犬病血清等。接受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注射者一年后方可献血。
以上就是关于献血注意事项的一些常见问题及答案。献血是一项伟大的行为,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其中,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无偿献血活动宣传推文10
亲爱的全体居民:
无偿献血是地区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人与人之间真情传递的红色纽带。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是一项救死扶伤、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每年我市需要大约13吨的血液才能满足临床急救用血的需求。这意味着每年至少需要6万人次进行无偿献血,每天至少需要180人参与其中。随着我市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到来,这个需求还在不断增加。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岳阳市的一员,我们义不容辞地肩负起这一责任。
科学告诉我们,献血对健康没有任何损害,只需要一颗爱心和勇气。每次献血,正常人只会捐出200-400毫升的血液,仅占人体血液总量的5%。为了爱心挽起袖子,伸出我们的手臂,拯救濒危的生命,这种行为对于我们来说意义重大,它不仅扩展了我们自己的生命,而且使我们的人生变得更加绚丽而富有意义。
无偿献血代表着爱心、奉献和责任。它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在这个炎热的五月,当血库告急的时候,我们真诚地呼吁全区居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加入到无偿献血志愿者的行列,捐出一份热血,献上一片爱心,为他人带去生命的希望,送去爱的阳光,积极推动我们区域的精神文明建设进程,促进屈原地区的和谐发展。
献血热线: 献血地址:区卫计局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