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乙方所有成员均可为甲方工作,但具体可由乙方按照需要自行调配,正常工作地点目前仅限_____内环线以内企事业单位。
三、乙方负责甲方企业形象广告和产品形象广告的设计工作,保证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设计事务,并保证其设计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乙方积极主动维护甲方公司的品牌形象推广工作。
四、甲方给乙方设计的工作量为:每月最多不超过_________个标准P(1页纯平面图为1个标准P,特殊性质设计不在此例,比如标志设计)。如果超出最多工作量,所超出的量费用按实另计。
五、甲乙双方的费用按月现金结算。每月月终____日内,即每月____日前甲方必须结算上月费用给乙方,结算_____元人民币/月。但在签定此合同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费用做为预付金,合同终止时退还甲方。
六、双方结算的费用仅为设计服务费用,不包括以上合作所产生税费。如甲方有乙方此合同工作范围之外其他项目与乙方合作,双方可另行签定单项合作协议。乙方保证以最优的价格服务甲方。
七、若因乙方原因其设计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费用按月周期内平均每天的费用(_________元/天)进行结算。
八、在合作期内,乙方为甲方设计的作品,在甲方付清相应服务费用后,其知识产权即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将其转让甲方之外任何第三方作为商业用途。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合同期满后乙方将全部电子文件及相关甲方资料移交甲方。
九、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派的非甲方公司的广告设计事务。
十、单次合作周期最短不少于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此次合作的期限为: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一、双方因不可抗拒力(如地震、台风、战争)而使本协义终止,不在违约范围内。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设计工作室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所设计的广告内容)进行广告布的喷绘及广告牌的安装、维护等工作。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兴义・公园里》项目形象展示墙喷绘制作及安装。
工程地点:兴义金水南路
合同签订地点:公司办公室
二、规格数量:
以实际制作数量结算
三、综合单价:
喷绘布_______元/平方米,广告牌维修费用_________元,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10日内付清全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保修期为_____个月。
五、其他:
1、甲方必须提供广告制作的相关喷绘内容、尺寸、色彩、格式、要求等,如因甲方未能在广告布喷绘开始前提出更改要求或在喷绘过程中甲方提出更改,对已喷绘的广告布进行按照9元/平方米予以计价,支付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对破损广告布予以维护、修整。
3、乙方对人为损坏的广告布在能够修补的,无偿进行修补,如不能修补需进行更换的,甲方需按照相应面积予以计价、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