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本协议项下的方案稿,甲方自始拥有包括著作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将这些设计稿用于其它目的或提供(有意或无意)给第三方,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七、违约责任和赔偿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外一方有权要求纠正或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交付样品、最终广告物,如乙方未按时交付(包括限期更换),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额1%的违约金。该违约金自本协议规定的交付日期第二天起计算至乙方实际交付完成之日。如乙方迟延交付(包括限期更换)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额2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的延迟交付使甲方遭受实际损失,乙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自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截止日期第二天起计算至甲方实际付款之日。但若由于乙方未提供本协议约定请款材料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不承担此违约责任。
4、若乙方制作工作涉嫌违法或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乙方应承担因此而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已经确定的违约金,不因协议解除、损失赔偿责任的承担而受影响。
八、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不能,各方均不承担责任。协议应如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乐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而且在通知中应提出处理意见。如果因未及时通知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害,则应付赔偿责任。
九、前期帐务核对
1、 在签订本协议后1周内,乙方应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与甲方或甲方各个分公司已存在的帐务进行核对。如乙方与甲方或甲方各个分公司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存在尚未结清的帐务,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1周之内向甲方出具帐务确认函(一式两份),并附费用明细,甲方审核之后签字盖章,以确认之前存在的帐务。帐务确认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帐务确认函确认的未结清帐务,应按照发生此帐务时乙方与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签订的协议中规定的方式或帐务确认函中另行确定的方式进行支付。
2、该帐务确认函为本协议有效附件(附件2)。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其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受中国法律管辖。
2、甲乙两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和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3、双方授权代表均已获得签订本协议之合法有效权限,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项下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协议解除后或者履行完毕,有关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继续有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宣传策划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的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宣传策划原则
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全程宣传策划包括广告策划与设计的服务,为甲方市场定位及市场区域提供参改依据,为决策服务。
第三条、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全程宣传策划,并委托平面设计、广告代理等业务,全面负责本次项目的宣传策划工作。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有关宣传策划方案,从市场调查依据确认后再由甲方协助组织实施。
2、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围内从策划角度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
3、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及调整宣传策略和建议。
4、批准乙方制订的整体宣传策略,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等所需的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