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制定以下条款:乙方同意为甲方向银行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并同意根据银行要求,向银行出具担保函或签署担保协议。担保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不超过实际发放给甲方的贷款金额)。
担保期限为______年。担保费以担保总金额为基数,按年率______%(百分之_______)计收,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元)。担保费应在甲方、乙方与银行签订的三方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为确保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能够得到清偿,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负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甲方将其位于深圳市某路某号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将其在租赁收益权作为对乙方的反担保措施,一旦甲乙双方出现无法清偿的债权,甲方无条件将该权益让渡给乙方。甲方保证:使用银行贷款的方式、用途等符合《贷款合同》等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在担保期间,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报送财务报表、主要项目进展情况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发生以下情况,甲方保证即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或落实其反担保责任并经乙方确认。乙方可根据情况取消担保,或要求甲方履行反担保义务:甲方与银行所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清偿前,甲方产生(已承担或将承担的)新债务或债务,或向第三方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甲方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合营合同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的重大调整;与甲方或甲方主要领导人有关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以及甲方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等事件;甲方经营遇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恶化;以任何方式减少注册资本、进行分立、合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体制变更或撤销、解散、停业或以承包、租赁、联营、托管等方式改变企业经营权的活动;有关对外投资及资产转让的重大事项;甲方发生股权调整或股权转让等重大股权变动事项;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件。
甲方保证按时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到期应付的所有本金、利息及各项费用。除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外,乙方还享有以下权利义务: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保密;乙方在履行担保义务后,对甲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其他任何条件的影响。
如果甲方到期未能清偿乙方的债务,则乙方有权以其对甲方的债权置换甲方的股权(股份),置换价为按甲方上年度审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报告)计算的每股(份)净值的50%。在乙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前,甲方应出具相关股东会决议、办理授权委托书(股权置换、工商变更)并进行公证,公证费由甲方承担。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规则进行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银行拒绝贷款或者生效后三个月内银行未批准贷款的情况下,本合同自动失效。
附则: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担保书格式及范本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满足双方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需要满足银行的贷款保证条件,确保筹资效率,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权责对等的基础上,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互保主体
第一条:甲、乙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均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依法提供保证担保,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本协议第六条项下的保证责任,签定本协议完全处于自愿,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有权要求对方提供保证互保,在借款方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正常的前提下,担保方有义务在本协议第六条所规定的互保额度与期限范围内,根据银行的要求出具担保书及银行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当借款方的借款出账后,借款人应负责将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原件及时交付担保方。
第三条:担保方在接受借款方的要求,为借款方提供保证前或之后,有权了解借款方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借款方有责任向担保方提供能真实反映本公司资信能力与清偿能力的财务资料,借款方亦有义务协助担保方调查其资信能力;若借款方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存在明显贷款偿还风险,担保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增加担保人、补充提供新的反担保或变更互保协议,甚至有权拒绝继续提供担保,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借款方,但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及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消失,仍在互保期限内时,担保方仍有义务为借款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履行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第四条:贷款到期前如需展期,借款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担保方,未经担保方同意办理展期手续的,担保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金额和期限
第五条:双方所担保贷款总金额和担保对应的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原则上是对等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作适当调整。
本协议项下互保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担保期限之内双方都有权向对方要求提供担保,自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协议所规定的互保额度与互保期限是总则性的,总金额范围与期限内的每一笔担保的具体金额、保证期限、保证责任及生效条件等由相应的具体保证合同约定。本互保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延期。
争议的解决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其它
第七条:甲、乙双方均应秉诚实信用的原则保密因履行本协议而从对方获悉的有关商业秘密资料,否则,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