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2、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共同开创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餐厅筹措、设立、经营、管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_____年:从_______至_______止。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甲方出资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万元。
2、双方的出资,于餐厅设立前十日内交齐,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餐厅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餐厅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可予以返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1)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餐厅设立后,享有2000元/月的工资;
(4)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与经营管理;
(2)餐厅设立后,享有2000元/月的工资;
(3)负责会计职务。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利润为餐厅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双方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