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你行与借款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你行同意向借款人提供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利率为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
在此,我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担保人)愿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担保,并愿为之承担在合同中所有的连带经济责任,特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条 本担保人是一家依法登记注册、信誉可靠、具备偿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
第二条 本担保书担保的最高金额为贷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以及该贷款的全部应付利息及费用。
第三条 本担保书为一份不可撤销的担保文件,担保人的任何其他金融行为均不影响本担保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及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证按付款通知规定的付款日期,主动无条件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担保款项。本担保人确认,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和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 本担保书不受借款人上级指令的制约,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或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的制约,本担保书始终有效。
只要担保的贷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对本担保贷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变通执行,均不改变担保人对贷款本息及费用偿付的担保责任。
第六条 担保人因某种原因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时,应及时通知你行,并推荐继承担保人。经你行认可后,担保人协助办理担保责任转移手续。在转移担保手续未办妥前,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担保人偿清全部借款本息时自动失效。
第八条 本担保书的解释权属于______________银行。
担保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公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024年保全担保书范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人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营口市浙商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章 公司设立
第二条 各方一致决定在__市设立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地址:__
第四条 公司的名称为:__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拓展业务,推进创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为各方创造经济效益,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第四章 出资各方
第八条 出资方为:
(一) ________
(二) ________;
(三)________
第五章 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 出资人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出资人出资额所占比例
__________×万×%
__________×万×%
__________×万×%
第十一条协议签订后各方办理出资手续。
第六章 股权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