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决定公司的人事任免和薪酬福利等事项;
(五)决定公司合同的签订和解除;
(六)决定公司的投资、融资和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
(七)审议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税务申报和纳税事项;
(九)决定公司的资产处置和对外担保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的法律事务、诉讼事务和仲裁事务;
(十一)决定公司的合规和风控事项;
(十二)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策略;
(十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的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董事的同意方有效。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会xx领导召集。董事会xx领导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节 经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立经理职位,由董事会选聘。
第二十四条 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的决策,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第四节 监事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三)审查公司的合规和风险管理情况;
(四)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制度;
(五)审查公司的重大投资和资本运作等事项;
(六)监督公司的法律事务和合同履行;
(七)监督董事会和经理的行为;
(八)监督公司的合规和风险控制工作;
(九)接受股东的投诉和举报;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监事会xx领导召集。监事会xx领导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章 分红和弥补亏损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年度利润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分配方案由股东会决定。
第三十条 公司亏损时,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承担亏损。
第十章 纠纷解决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永久。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___份,各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