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液化气经营企业认真制定本公司应急处理事故预案工作,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记录。当发生意外(突发)事故时,能按预先准备好的程序和方法,及时、正确的做到有效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7、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每年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定期对法人及充装工、送气点人员组织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8、液化气经营企业不得向无经营资格的“网点”、门市部供气。送气工统一在具备资格的供气站送气;送气工不得违规将带气钢瓶存放在门店、杂货间、柴火间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一经核实公司负全责。
三、要求
1、液化气经营企业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按照上级通知精神,企业行政一把手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本企业安全全责。
2、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层层抓落实。
3、各供应点的送气工要将气瓶安全送到用户处,并做好钢瓶与灶具正确连接及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重的必须向上报告,确保无泄漏后方可离开,同时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操作程序(方法)和必须注意的事项,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红果镇镇人民政府、液化气站各执一份。
盘县红果镇人民政府液化气站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液化气使用安全责任书范文6
甲方:(瓶装液化气供应单位)
乙方:(送气工)
为了加强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管理,明确职责,根据全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气送气管理的通知》(通建[20xx]22号)文件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书期限
责任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职责
1、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经营行为。
2、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石油气,供气价格依据市场价。
3、严格落实钢瓶管理、车辆管理等相关制度,以及充装、倒残等操作规程。
4、建立并完善送气工管理制度,加强送气工管理。并且做好送气工的培训工作,增强送气工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送气工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水平。
5、燃气事故的处理和赔偿工作中,在气源质量、钢瓶管理、送气服务、入户检查四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乙方职责
1、自愿遵守甲方的管理,落实供气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送气车辆符合安全标准,手续齐全,并张贴“**公司专用气瓶运输车”标识,严禁超载运输。
3、送气服务过程中必须穿着送气工服装,佩戴上岗证。
4、不在家中和租用房屋内存放超过规定数量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在用户家中从事液化石油气钢瓶、器具的维修。不对液化石油气重瓶进行倒灌、排空,发现钢瓶漏气,及时送回单位处理。
5、严禁外带非本单位的经营性气瓶;严禁充装过期未检、报废等不合格气瓶;严禁液化气与其它商品混和经营。
6、燃气事故处理和赔偿工作中,在送气服务、入户检查两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或发生意外事故,将承担相应责任。
四、责任书中止
1、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终止责任书。
2、送气工年满60周岁,本责任书自动终止。
3、送气责任书的变更、终止,甲方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10日内上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本责任书一式三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燃气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液化气使用安全责任书范文7
当前城市燃气爆炸、火灾、中毒事故时有发生,事故率呈上升趋势,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责任,消除事故隐患,我司特与用气单位(个人)签定燃气安全检查责任书,签订本责任书的责任单位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级规定,经建设部门或燃气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