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川建城发(20xx)520号文“_____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燃气经营许可的通知”精神,为保障用户利益,保障市场正常供给,引导暂不具备新标准条件的原按照配送制挂靠在甲方的个体零售经营门市部加快整改条件,顺利达标,就实行”燃气经营许可的有关事项,按照安全管理“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经双方商议,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监督检查及责任单位
监检单位:______________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明确义务及落实责任
甲方义务:
1、同意乙方将经营网点名称转换挂靠到甲方名下,协助申办“燃气经营许可”完善经营资质手续。
2、认真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配合及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乙方经营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严肃查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督促、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学习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和安全操作素质。
5、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申请相关部门吊销其“燃气经营许可”资质。
乙方职责:
1、各经营网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从甲方将气瓶交付乙方接收即承担本经营实体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开展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包括法应由甲方承担的法律责任)。
2、加强对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知识,严格安全操作行为,持证上岗。
3、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找隐患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做好安检记录。
4、结合本经营网点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细化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职责,奖罚分明。
5、遵章守纪,合法经营。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协商。
四、责任期限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责任书_______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呈报燃气主管部门_______份。
监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责任主体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
液化气安全责任承诺书电子版11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市有关消防规定,特制订本规定,望各使用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库房的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特别是对室内消防栓、手提灭火器等要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楼梯、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物管部负责管理好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5、楼梯走道、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
6、建筑物内烟头及火柴余烬要随时熄灭。
7、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8、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管部或拔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工作场所,从楼梯下去;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9、各使用人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保安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或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火负责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