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民政局存档份。
十一、本协议在双方办理完离婚手续时生效。
男方:
女方:
协议离婚书7
男方:
女方:
双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现有的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归属男方。
三、房内家具、家电等设施归属男方。
四、婚前双方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五、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考虑到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对家庭有较大的付出,男方愿意补偿人民币万。男方承诺,上述款项在年月日前一定付清。
七、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前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匿、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匿前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匿、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匿、转移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八、若男方未在年月日前按时向女方支付前述万元,则每逾期一日,其应向女方另行支付未履行金额的违约金,直至万元全部支付完毕为止。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处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十、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协议离婚书8
男方(以下简称甲方):
女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经登记结婚。现鉴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协商一致,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二、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为登记产权人为、的位于市区村的商品房(套内面积约为平方米),含装饰装修。
2、对财产分割的意见
2.1甲乙双方的婚前财产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2.2乙方同意甲方独自享有位于市区的商品房%的产权(含家具家电等);
甲方补偿乙方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
三、双方婚生女儿由乙方负责抚养(即跟随其共同生活),甲方按月支付小孩抚养费元。
作出处理,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本协议的男女双方自愿签订,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自愿离婚,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本协议由男女双方签字,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字:女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离婚书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