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也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每年,全国因森林火灾而导致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由于吸烟、烧纸、烧荒燎塄引起森林火灾而受到法律严惩的事件屡有发生。近几年来,在我镇及周边地区,先后有5人因失火,被判处尤其徒刑、缓刑等刑事处罚,并赔偿经济损失;有20余人因失火,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这些事件让我们深受教训,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也更加凸显。
我镇位于白马寺山脚下。近年来,随着白马寺山的绿化提升和禁火禁牧政策的实施,山体植被得到良好恢复。这些成就的取得得益于各级林业部门的管理,得益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我们生活在白马寺山周边的人民群众的细心呵护和照料。
我们要牢记“隐患大于明火,安全重在预防”的原则。希望大家共同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定,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队伍中来,坚决与一切违规用火的违法行为作斗争。我们要树立起爱林护林光荣、纵火毁林可耻的观念,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点荒火、烧荒燎塄、野外烧火取暖、野外烧烤食物、野外烧水做饭、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以及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
2、严禁在林区内烧纸、焚香和燃放烟花爆竹。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要在指定的公祭炉内焚烧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
3、严禁随意用火烧荒整地。
4、管好您的孩子,监护好智障患者,不要让他们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镇政府防火值班电话。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请大家明白以下几点: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论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灾的行为,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大家牢记我们的忠告,共同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