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长和孩子严禁携带一切火具、香烛、鞭炮、火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如果发生或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3、严禁幼儿携带火种进入学校,在园期间禁止放鞭炮、礼花、落地响等活动。
4、在清明节、冬至等节日上坟扫墓祭祀祖先时,要提倡使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5、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儿童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活动。
6、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该教育孩子不在山上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一旦引发森林火灾,父母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严禁中小学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烧火土、烧田埂、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山放牧、烧秸秆、烤桉油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8、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即小孩)进行监管和教育,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如果发生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我们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庭和学校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