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借款合同范文6
借款人(甲方)
地址:
电话:
贷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个人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个人贷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及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次条借款用处
甲方将借款用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变借款用处,将该借款资金挪作它用。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商定借款期限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乙方第一笔放款时的贷款发放凭证(借款借据,下同)日期为准。
第四条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采纳以下第种方式。
一、浮动利率:
初始贷款月利率为‰(按基准利率浮%)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方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方法亦作相应调整,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固定利率:
月利率为‰,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第五条计、付利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按(月/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季末月)的第日,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条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意以下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已生效及(或)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已设立;
3.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商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商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平安的情形;
4.乙方对甲方状况和评估测算的根据没有发生异样改变;
5.甲方所供应的借款用处证明材料与商定用处相符;
6.双方商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二、用款
用款打算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一)用款打算如下:
(二)用款打算如下:
(三)按实际需求,随时申请用款;
(四).
采纳第(一)种用款打算的,若甲方未遵守用款打算的.商定延迟用款,则甲方应对应用而未用借款,自借款打算商定用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延迟用款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