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夫妻双方有提出无理由离婚的权利,任何一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同时提出方应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用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圆整)。
5、女方在怀孕、哺乳期间有拒绝离婚的权利,男方不得提出异议。
6、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子女未满18岁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替子女作出重大决定,比如更改姓名、考学、工作等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三、双方义务
1、夫妻双方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基本义务。
2、夫妻双方有义务关心、爱护对方。外出参加吃饭聚会等活动必须提前汇报,未争得对方允许,不得夜不归宿(因工作出差、调动等情况除外)。
3、夫妻双方有义务尊重对方的老人,不得打骂老人,不得虐待老人,不得嫌弃老人。
4、婚后夫妻双方有赡养各自父母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阻碍对方孝敬父母且有义务协助对方孝敬父母。
5、夫妻双方负有生育子女的义务,不得以非医学理由拒绝生育。
6、夫妻双方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离婚后有给予抚养费的义务。
7、夫妻一方意外亡故,另一方有赡养对方老人的义务。
四、经济方面
1、以夫妻双方经济独立为基本原则。
2、双方当事人必须勤俭持家,不得乱花钱,夫妻财产共同保管。
3、建立家庭开销公共帐户,夫妻双方按照实际收入的70%比例按月交纳公共开支,公共账户银行卡由妻子保管,其密码由双方同时创建,各自记住一半(即,只有双方同时输入前后一半密码时方能使用)。建立开支结算制度,公共开支用于家庭共用物品如房子、家具、伙食、送礼、子女教育等,夫妻间送对方礼物请对方吃饭等不在此列,大笔开支需双方商议决定。家庭帐户只负担日常开销,不用于投资等。
4、除家庭开销帐户之外,双方剩余的收入各自保管支配,但不得用于赌博、包养情人等不合理行为,大笔开支需要向对方通报。
5、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父母需独立赡养,各自有独立的遗产继承权,对方不得侵占。
6、其它财产问题都严格遵守中国婚姻法。
四、经济方面
1、以夫妻双方经济独立为基本原则。夫妻双方应当在婚后共同努力工作,共同承担家庭经济责任。不应该依赖对方的经济支持,而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满足家庭的经济需求。
2、双方当事人必须勤俭持家,不得乱花钱,夫妻财产共同保管。夫妻双方应当合理规划家庭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夫妻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共同决定家庭开支的用途和金额。
3、建立家庭开销公共帐户,夫妻双方按照实际收入的70%比例按月交纳公共开支,公共账户银行卡由妻子保管,其密码由双方同时创建,各自记住一半(即,只有双方同时输入前后一半密码时方能使用)。建立开支结算制度,公共开支用于家庭共用物品如房子、家具、伙食、送礼、子女教育等,夫妻间送对方礼物请对方吃饭等不在此列,大笔开支需双方商议决定。家庭帐户只负担日常开销,不用于投资等。
4、除家庭开销帐户之外,双方剩余的收入各自保管支配,但不得用于赌博、包养情人等不合理行为,大笔开支需要向对方通报。夫妻双方应当保持财务透明,相互信任,避免隐瞒收入和支出。
5、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父母需独立赡养,各自有独立的遗产继承权,对方不得侵占。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彼此的个人财产权益,不得侵占对方的财产。
6、其它财产问题都严格遵守中国婚姻法。夫妻双方在解决财产问题时应当遵守中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