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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2024最新模板7篇
大小:471.35KB 8页 发布时间: 2024-04-14 18:22:48 10.78k 9.51k

4、其他:

第五条:双方确认,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双方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对于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各自偿还;

2、共同偿还,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男女双方上述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归各自所有。

2、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财产

第八条:为了筹办双方婚礼和以后的生活需要,双方以及双方的亲友为男女双方购买以下财产:

双方确认,上述财产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后生活

第九条:双方结婚后都负有忠诚义务,应当相互尊重、理解和照顾对方。

第十条: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决定权,任何一方不得瞒着对方做出对家庭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第十一条:鉴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异,男方应当负责家庭中的体力活,并承担照顾女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家务活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一方因工作、身体等原因无法从事家务活,另一方应当理解。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现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离开家庭所在地,应提前与另一方协商,另一方应予以谅解。

婚后财产

第十四条:结婚后,双方的所有没有在此协议中约定的收入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一方在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时超过万元,应事先与另一方协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作出决定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债务。离婚时,此项债务作为作出决定方的个人债务,不得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十五条:婚后,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由个人享有。但如果另一方遇到经济困难,应给予帮助。

第十六条:婚后,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双方有义务从各自的财产中支付。事后有权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补偿。

子女抚养、老人赡养

第十七条:子女有权向任何一方要求给予经济帮助,双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双方都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双方都有照顾自己和对方父母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或侮辱对方父母。

第二十条:照顾双方父母及亲友的礼品馈赠,优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双方应平等对待双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给予差别性待遇。

离婚

第二十二条:在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时,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第二十三条:因一方身体原因,导致双方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时,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双方都视为无过错方。

第二十四条: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二十五条:一方的父母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提出离婚,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提出方仍然应当承担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费用的一半。一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离婚后,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任何一方都不得发表对另一方带有侮辱性、诽谤性的言论,更不得做出影响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且无过错,如果另一方坚持提出离婚,应给予患病方充分的补偿,以保证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疗。如果日后补偿费用不足,提出离婚方仍然应承担另一方治病费用的30%。如果提出方不履行,患病方有权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婚时财产处理及补偿

第二十八条:因一方过错导致男女双方离婚时,过错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取回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第二十九条:过错方在离婚时另外给另一方一次性补偿元人民币。

离婚时子女归属

第三十一条:离婚时,对于子女的归属,应优先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决定跟随一方,被跟随方不得拒绝,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如果子女年龄小于十周岁,过错方应优先听从另一方对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异议。无过错方在作出安排时,应适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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