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双方均负有照顾自己和对方父母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侮辱对方父母。
第二十条:照顾双方父母及亲友礼品馈赠,优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双方应当平等的对待双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别性待遇。
离婚
第二十二条:在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时,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第二十三条:因一方身体原因,导致双方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时,另一方主有权提出离婚。此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均视为无过错方。
第二十四条: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二十五条: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应当承担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费用的一半,一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的途径主张。
第二十六条:离婚后,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发表对另一方带有侮辱性的言论,更不得做出影响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无过错,若另一方坚持提出离婚,应当给予患病方充分的补偿,以保证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疗。若日后补偿费用不足,提出离婚方仍然应当承担另一方治病费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时,患病方有权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婚时财产处理及补偿
第二十八条:因一方过错导致男女双方离婚时,过错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第二十九条:过错方承诺,在离婚时另外给另一方一次性补偿元人民币。
离婚时子女归属
第三十一条:离婚时,对于子女的归属,应当优先征求子女的意见,若子女决定跟随一方时,被跟随方不得拒绝,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若子女年龄小于十周岁,过错方应当优先听从另一方对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异议。无过错方在作出安排时,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若子女决定跟随无过错方,过错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但每月不得低于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四条:若子女决定跟随过错方,无过错方也同意,无过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但每月不得低于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五条:子女在男女双方离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学等原因而需要较大费用时,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另一方应当及时支付,但事后另一方应当偿还,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三十六条:无论女子跟随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视的权利,但不得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被跟随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约定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视为双方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但一方能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夫妻合法婚前协议书集锦5
女方:(以下简称乙方)
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准备结婚,共筑爱巢,白头到老。为避免和减少家庭婚姻纠纷,现双方经过理智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在结婚后自觉遵守。
婚前婚后债务约定
第一条男方婚前有债务,女方无债务。双方确认男方债务属于共同的债务,结婚后,共同承担。
第二条婚后,如果一方在不告知对方情况下所欠债务,对方不承担任何债务责任。
婚前财产约定
第三条婚前,男方有以下财产:1、房产三处:
第四条婚前,女方有以下财产:1、房产一处;2.股票30万。
双方确认,男方自愿将婚前的财产赠与给女方(赠与协议见附件);而女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所有,不因双方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条对于在男方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共同偿还,房屋归女方所有。
第六条男女双方上述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为筹办双方婚礼,婚前,女方父母为双方购置郑州房产一处,结婚后,房产只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婚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