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以下简称乙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址为,身份证号码为。
经过双方的情投意合,决定于年月日在举行公开仪式,以两人以上的见证人为证,缔结良缘。在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和美满婚姻的共识下,双方达成以下约定:
一、夫妻冠姓
双方同意婚后□保留本姓/□夫冠以妻姓/□妻冠以夫姓。
二、夫妻住所
婚后的夫妻住所地为,若日后需要变更住所,双方愿意在平等原则下另行协商。
三、夫妻财产
婚后的夫妻财产制度约定如下:
□法定财产制度,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的财产。
□约定财产制度:。
□分别财产制度,个人财产与婚姻无关。
□一般共同财产制度,财产管理权由任一方行使。
□所得共同财产制度,财产管理权由任一方行使。
四、家务分工
夫负担:
妻负担:
(一)采买日常用品;(二)煮饭;(三)洗碗;(四)倒垃圾;(五)清洁、整理家务;(六)房屋的修缮;(七)喂养孩子;(八)换尿布;(九)接送子女上下学;(十)其他。
夫妻应互相协助对方的家务工作。
五、家庭生活费
婚后的日常生活费用,包括食、衣、住、行、育、乐、医疗费用以及子女的扶养费用由:
□夫负担全部
□妻负担全部
□夫妻双方各分担二分之一。
□根据经济能力和家务劳动状况比例分担,夫负担,妻负担。
□其他:
每月每人的家庭费用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收入或元(该金额每年按物价指数调整)。
如果婚后任何一方的经济状况显著变化,可以另行协商。
六、自由处分金(零用金)
婚后扣除上述家庭生活费用后,由:
□夫每月提供元供妻自由支配。
□妻每月提供元供夫自由支配。
如果婚后任何一方的经济状况显著变化,可以按比例增减自由处分金,并另行协商。
七、子女姓氏
婚后的子女姓氏为□夫姓/□妻姓。
八、婚后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以及负担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同意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不得对子女实施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
(二)保证提供子女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从事危害健康、危险性工作或欺骗、伤害他人或其他不法行为;
(四)不得遗弃子女;
(五)不得为其他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从事不正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