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产、经营的收益;
3、投资收入;
4、接受赠与的收入,赠与人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
5、知识产权的收益;
6、在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基础上产生的其他收益;
7、一方因侵权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款;
8、一方作为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但被继承人明确表示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的除外;
9、个人名下的债权;
10、保险和信托利益;
11、各类动产或不动产;
12、双方共同添置的财产(房屋、车辆、车位、家具家电等);其他各类财产和收益。
三、双方经济收入分配权利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第一、二条的所有财产)除本合同规定缴纳的费用外的资金(物品)属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资金(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权利。
四、婚后的债权债务
1、由于男女双方婚后实行分别财产制,因此,结婚后一方名下所欠债务应视为该方个人债务,由其用个人财产自行承担。
2、双方共同确认各自所享有的对外债权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各自进行权利主张,另一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进行权利主张。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由双方各自承担,不得因债权不能实现而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3、共同债务,需要取得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出面认可,未取得共同认可的债务为欠债方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房贷车贷等经双方协商后共同偿还,现男女双方确认无共同债务。
4、根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债权人不知道双方适用分别财产制,仍可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男女双方在婚后向他人有大额借款前,有义务让债权人知晓本约定的内容。
五、财产代持
因生意等需要,婚后双方可能需要配偶代持某些财产,对代持的财产,不以实际记名人或持有人为财产所有人,财产的归属应以书面的代持约定为准,归实际所有权人所有,也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在必要时,代持人应将代持财产归还至实际所有人名下。
六、共同财产
结婚后,如产生一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他人赠与二人的财产,可以作为共同共有财产处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财产的具体归属。
七、男方义务
1、男方不得与女方以外的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不犯原则性错误、不得有任何出轨行为,不得与异性发生偶然的性行为。
2、不得与异性在非合理场合存在明显超出正常交际的亲密行为,例如接吻、拥抱等。
3、不得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单独相处在封闭、隐秘场所,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4、不得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长期、频繁的存在有通讯联系,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5、男方应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承担起作为丈夫该承担的责任。
6、男方保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不乱发脾气,不得对女方实施暴力、虐待等有损对方身体健康、精神健康的行为。
7、若生育孩子,由男方承担主要抚育工作。
八、若男方有下列行为,可推定为对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违反:
1、与异性在非合理场合存在明显超出正常交际的亲密行为,例如接吻、拥抱等。
2、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单独相处在封闭、隐秘场所,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3、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长期、频繁的存在有通讯联系,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4、有异性出现,主动承认自己为第三者,并且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直接证明的。
5、与异性长期存在赤裸淫秽言语、图片、视频信息往来,经另一方劝阻过一次不予悔改的。
6、男方对女方实施暴力行为,造成女方伤害。
九、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需赔偿另一方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十、双方均认可,签订本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师咨询了解过中国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也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