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2、乙方需按规定在二年日至二月甲方汽车展览工作。
3、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策划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前擅自使用或修改乙方策划车展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签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应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乙方若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给甲方。
七、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附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汽车展览事项,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签订了这份合同,并承诺会严格遵守合同内容:
一、公司名称及合同内容:
1、车展、演出、车模
2、公司策划、执行、整理
二、费用
车展策划展览执行整理: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以上费用含所有展位费、人工费)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整( 元整)
2、汽车展览结束后,甲方需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2、乙方需按照规定在二年日至二月期间为甲方的汽车展览工作。
3、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策划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前擅自使用或修改乙方策划车展作品而导致的侵权行为,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签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应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项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乙方若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给甲方。
七、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