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乙方不得无条件随意终止、解除合同。
6、出现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抢救险情,如若乙方视而不见、讨价还价、不愿合作,甲方可对乙方进经济制裁和退回不为甲方积极、有效地抢险救灾的员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双方的承包协议。
7、除装、卸工作外,甲方临时安排的一些工作乙方必须调配人手完成,如外出装卸等。如《搬运项目单价表》无该项目时,先完成工作后参考劳动强度双方协商计酬。
8、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提交所雇用的装、卸员工详细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人力资源部保存。新雇用的装卸工必须先到人力资源部登记个人资料并留身份证复印件备案,未按手续登记备案的装、卸工甲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乙方新雇用的装、卸工年龄在________岁以下的男性,身体健康,经有资质的医院体检合格。
9、乙方负责管理所属装卸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要求下属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如:不准打架,不准赌博,不准带未办理手续的外来人员(不含试用人员)进入厂区,发现一次对违犯者一次罚款________元。
10、乙方在接到甲方(仓管员)装、卸通知后,必须积极配合,在分钟内须集中装卸人员进场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否则,超过分钟之后,按每延迟半小时罚款元处理,不服从仓管员安排对乙方处罚元每次。
11、落船或装卸车完毕后,乙方要负责在离开前清理现场(地面散料要装进袋,不能扫在堆边),收拾工具,关灯,关风扇,否则由甲方执行处罚________元每次;清理现场时不准用甲方的任何工具、卡牌等作工具,否则每次罚款元。
12、产品卸货入仓须先清理堆放现场。
13、听从仓管员的指挥及工作安排,当出现意见不一致时,报甲方上一级主管协调解决,卸车时没有经仓管员同意,不得随意加堆或及给车间使用,违者对乙方每次罚款元。
14、对待外来装卸客户司机要热情礼貌,不准与客户或司机争吵甚至打骂对方,值班人员对一些不按规定的装、卸情况要现场处理,如果因为搬运工的不合理要求造成客户或司机投诉罚款元/次,严重者交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15、遇到甲方提货车辆、装卸遇快下雨将被淋湿时,乙方要主动帮司机拉雨布遮雨防水,用甲方指定物料清理车箱积水,装卸完货后物后要主动协助客户或司机关窗门盖雨布,遇下雨天乙方人员应立即协助甲方仓库关窗、关门、为散件及成品盖雨布防雨,甲方仓库产品包掉地上或地上破包,乙方要主动整理清扫,如发现不配合者每次罚款元;在甲方各样条件不影响装卸工作的情况下,乙方要根据甲方各季节的实际销量情况调整人员配置装卸能力。如若不与仓库人员合作,有意拖延时间每次罚款________元。
16、无论装车或装船,产品必须整齐,不能杂乱,否则罚款50元/次。
17、在用餐时间各区成品有车待装时必须分班轮流用餐,轮流值岗,用餐时须先征求当班仓管员同意,如需统一时间用餐,需征得仓管部主任同意。如没执行,每次罚款元。
18、成品料上不允许坐人,发货时不允许整堆推倒,发现一次罚款元;装车过程产生的破包。要求搬运负责整理、清扫现场。
19、不允醉酒上班,若因醉酒上班人员发生的事故,乙方要需负全部责任。
20、在上班时间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向送货货主或司机索要钱、物;发现一次罚款元;有威胁、要挟、辱骂司机或仓管员行为时,要严肃处理,违者罚款元/次,甚至退回乙方,甲方不录用。
21、乙方在甲方规定的装卸时间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请假时要通知甲方当班人员及仓管部主任,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监督工作,随时处理搬运工与仓管员或司机出现的不协调问题,如发现乙方没人监督指挥或无人执行装卸,对乙方每次罚款________元。经协调、警告、处罚后还不执行装卸者,乙方应对肇事者予以辞退。
22、值班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装、卸情况,调配组织搬运工提高效率,否则罚款元/次。
23、乙方装卸人员上下班必须知会当班仓管员,经同意后方可下班,如违反发现一次对乙方罚款中转产品时,装车须按先外后内原则,否则每次处罚元。卸车所剩的散装原料必须打包放好,不再另算费用。
24、不允许乙方装卸人员擅自驾驶中转车,如发现每次罚款元,发生事故造成的责任由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25、乙方及其员工必须服从甲方仓管部主管及各仓管部人员的正确调遣和指挥,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拖拉,否则罚款元/次。
26、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因仓管员的对违者开罚单、不服从工作安排开罚单等,出言辱骂、恐吓时,罚款________元/次,重复出现乙方必须将其辞退;当出现殴打仓管员时,乙方除将其辞退并承担一切的后果外,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27、装卸过程中出现会影响工作效率或难度大等情况时,乙方向甲方反映情况,先组织搬运工完成工作后双方再评估所产生的费用问题,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误工作,否则罚款元/次。
28、以上未涉及部分,按甲方相关制度执行,如有问题重复出现的加倍罚款。
29、装卸期间,乙方对其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全责。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损失元以下时应承担损失的80%作为违约金;造成损失元以上时则按照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给予对方全额进行赔偿。
2、甲、乙双方出现下列情况,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出现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中止、终止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经双方协商同意或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3)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解除的情形。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时,甲、乙方双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可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
附加说明:
1、以上条款在执行过程产生的罚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要对其所属人员在社会上的行为负责,如有发现在厂区以外盗窃、打架、意外伤亡、赌博或窝藏脏物被公安机关缉获的,其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人员对甲方设施造成破坏或损失时,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责任。
以上如有违反者,对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