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工前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较底,让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业安全规定》等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安全生产的规定;
4、自觉接受甲方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单位安监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机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报告甲方单位。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能对本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潜在危险的作业;
6、施工中要做到“遵章守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努力追求“零伤害、零损失、零事故”
7、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工作努力确保甲方的安全生产;
8、自身的条件不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时,向甲方书面说明。
三、违约责任:
1、执行合同中有关违约处理的规定;
2、拒绝无潜在危险作业的行为视为违约;
3、发生违章事件,执行甲方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4、对违章施工造成的各种事故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四、执行规程: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省集团公司、龙南供电公司的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2、本安全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甲方:
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嘉泽镇夏溪花木市场商业街工程A1、A2、B1、B2楼,塑钢窗施工工程由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本协议:
1、塑钢窗如需要临边作业时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带。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衣着整齐,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岗。
3、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施,现场设有专人接电,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接线。
5、雨天应停止室外及临边门窗安装作业,防止雷、电打击,确保人员安全。
6、门窗安装作业人员如果在不施工时不得到作业面以外不安全地方或有不安全因素的地方去。禁止在作业面上休息;如需休息应到室内休息。
7、作业人员严禁在屋面上嬉笑、打闹。
8、如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强风、大雨、大雾应停止室外门窗安装作业。
9、高处作业人员严禁从上向下抛掷东西。并且自己的工具在不用时应放入工具箱或工具袋内禁止放在窗台上及不安全的地方。
10、工地外脚手架属甲方施工设施,安装门窗如需用脚手架时应有专业的架子工搭设,禁止非专业人士搭设。由乙方造成的脚手架损坏及整改由乙方完成,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11、工地物料提升机属甲方施工设施,由乙方施工使用过程中造成物料提升机的损坏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12、现场如果用电锤,应有电工进行接线不得非专业人士私自接线。
13、作业人员不得拿着电锤及别的施工工具对着人。
14、作业人员在使用带电工具时,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电或带有不安全因素的不得使用。
15、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应先检查作业面是否带有不安全因素,如果有应立即上报及时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更不得不处理就上作业面进行施工
16、乙方进场前向甲方缴纳壹仟元整清洁费保证金,完工后经双方及监理验收后退还乙方。
17、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过错与甲方无关。
18、以上协议自签字之日期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废除。
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