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 。 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xx元人民币,每年以租金金额的8%增长。甲方负责与房东商量在同等条件下将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并负责联系房东与乙方签署与甲方相同条件的房屋租赁协议。如甲方与房东商议不成或乙方不能享受甲方同等条件,甲方退还乙方一切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甲方与房东原来签署的租房协议中第一年的房租费已由甲方缴纳,乙方无偿使用甲方所交房租余下时间。
三、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双方签署转让协议后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四、 乙方在该协议签署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余下___等甲方联系房东与乙方签署租房协议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上述费用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费用。
五、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更改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但不得动房屋主体),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合同签署前甲方使用所产生的水电城管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缴清。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方将座落在花都区狮岭镇三东大道与公益路交汇处的荔枝湾山庄的经营权及原始合同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现就经营场地转让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遵守。
1、甲方将餐馆设备(含厨房设备、桌子、板凳、柴油发电机、空调等),及沙场地以35万元转让给乙方使用,其中甲方交给石岗村的5万元合同押金,在合同期满后归乙方所有。
2、本合同生效后,酒店场地租金归乙方负责(甲方给乙方24天的时间装修),乙方租金从20xx年1月1日起计算。
3、乙方使用本场地经营期限到20xx年6月1日止,(不可抗力除外)如要续签,由乙方与村经济社自行协商。
4、乙方须合法经营,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转让款在协议生效后即刻一次性支付完毕。
6、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台江县信用合作社对面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323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享有房屋使用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每月交纳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三、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如不进行续约,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
四、 乙方在20xx年10 月 12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89000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