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签订本协议前发生的债务导致签订本协议后的目标公司被追诉,应由甲方及原股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临淄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一般规定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协议各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协议各方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部门的变更登记备案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协议》等法律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指模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后签订该协议附加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店铺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位于处,现在甲方愿意将经营权、店面租凭合同以及相关手续等全部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店面转让的方式:______
甲方将其所持店面以及相关手续无偿转让给乙方。
二、有关店面盈亏的分担:______
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全部享有该店后期经营的利润,承担全部后期的风险及亏损。
三、违约责任:______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四、争议解决方式:______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向所在地提起诉讼。
五、生效条件:______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签定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