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九、合同生效条件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释义
1、“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甲、乙双方就甲方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所进行的转让;
2、“被转让股权”指依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转让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及依该股份享有的股东权益;
3、“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之日。
第二条股权转让
1、甲方依据本合同,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其中%的股份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股权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目标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
第四条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万元的价格,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份。
2、支付方式:
第五条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已合法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合同项下该公司%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
4、甲方承认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6、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1、为使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工作尽快完成,双方应共同负责本次股权转让工作,尽快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和相关人员(部门)的同意,并办理股权转让有关手续。
2、转让方在过渡期间应妥善经营管理目标公司,维护目标公司生产经营、资产、人员等情况的稳定,最大限度地维护该公司的各项利益,并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3、受让方在过渡期间有权对目标公司做进一步调查,有权制止转让方有损目标公司利益的行为,受让方应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将目标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生产许可证、发票等属于目标公司的所有证、照、票据均应交由乙方保管;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将任何属于目标公司的设备、设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财产转移出该公司;否则视为甲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