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各省市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很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依国家法律、行业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物流专线合作业务的原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
一、合作条件
1、乙方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行为的企业或个人。
2、认同甲方公司的企业文化、品牌及服务标准。
3、乙方须按照甲方制定的服务标准、运输价格、形象标识等开展经营活动,并服从甲方对乙方车辆的调度及运输线路的安排。
二、双方关系
1、甲乙双方之间是加盟合作关系,乙方不是甲方的投资对象,双方各自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双方不存在法定劳动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第三方连带责任。
2、甲方不承担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失或伤、残、亡等一切损失,也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丢失等赔偿和其他一切经济责任及连带责任。
三、合作项目
甲方将______区域货运专线业务与乙方合作。乙方负责该区域的货运专线业务经营、服务和市场开发。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合作费用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