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今年11月9日是第31个全国消防日,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统一部署,决定于11月在全校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在“119消防日”前后,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开展普及性、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上好消防安全教育课。组织观看消防安全教育警示片,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举办“违规电器警示展”“校园火灾案例警示展”,强化师生员工警示教育。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及模拟演练活动,传授防火知识、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等相关知识技能,强化初期火灾扑灭和火灾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二)学习贯彻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广泛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令第28号)、《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教发厅函(201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等学习宣传活动,解读相关规定,让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校内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充分了解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以及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不断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三)查找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学校《关于做好秋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强化各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做好岁末年初火灾防控。调动师生员工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畅通举报、反映渠道,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及时发现、整改校园消防安全问题和隐患。
各学院(部)、各单位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于2022年12月2日前发至保卫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