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履行还款义务的,除承担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法律责任外,甲方接受乙方在逾期后甲方未将房屋进行权力转移或处置前,乙方还清借款或承担法律责任后再向其交付房屋,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同时在未还清借款时,该房屋权属归甲方,逾期未还清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处置。
第九条协议履行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协议解除后3日内,乙方应返还甲方所借款项。
拒绝或逾期返还的,乙方除应支付所借款项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外,对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涉诉费用(含律师费)也应予以承担。
(1)因任何原因乙方未能通过与所购房屋所属项目的按揭合作银行的贷款申请审查,不能获取按揭贷款,且未能就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达成协议的;
(2)因乙方未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义务致使出卖人单方解除买卖合同的;
(3)乙方与出卖人在买卖合同发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合同达到一致的。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条款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借条的正规版本5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赠与人甲方是受赠人乙方的,甲方拟将如下登记在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甲方所有产权份额的50%的赠与乙方。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一条赠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坐落于:
2、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第二条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交付
本合同中赠与标的物的交付应当由赠与人甲方与受赠人乙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尚未交付时,若甲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甲方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应当适当补偿受赠人乙方因相信甲方的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赠与的撤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的。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