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于高考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模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欢迎阅读。
关于做好2022年高考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1
三个100%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屏
根据《通知》要求,全体高考考生100%实施14天健康轨迹监测、行动轨迹申报、核酸检测。各高中学校和考点学校要组织所有考生注册“*康码”,从
全体与考生有密切接触的涉考工作人员100%实施14天健康监测、行动轨迹申报、核酸检测、接种新冠疫苗。未接种新冠疫苗的涉考工作人员应在6月3日前完成疫苗接种,因特殊原因不能接种疫苗的涉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务工作,学校要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替换参加考务工作。
全体考生家长100%知晓高考疫情防控要求及指引,确保宣传到位。
稳妥有序组织好核酸检测工作
凡参加2022年高考的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高考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3日当天进行。**市招考办会提前将具体时间安排通知各高中学校和考点学校。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安排空旷、通风、凉爽、遮雨的场地,如学校体育馆作为核酸检测采集场所,可采取分期分批组织考生和涉考人员进行试子采集,学校要做好组织工作,避免校内人员集聚,确保核酸检测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全面加强学校疫情防控的闭环管理
为避免核酸检测后高三考生和非高三学生可能出现的交叉感染,同一校区内有初中部的学校和有小学部的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高三考生学习生活空间相对独立,不满足相对独立条件的学校,应在6月2日下午放学后安排非高三学生全部离校,待高考结束后再组织学生返校。6月3日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采集后,各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封闭式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校,所有住校考生在考试全面结束前不得离校;若6月3日核酸检测之后离校回家居住的高考考生,其同住家人需进行核酸检测。同时,为强化考生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减少赴考奔波,更好维护考生健康安全,因学校与考点距离较远而安排住酒店的考生,调整为在考点学校住宿。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住校的考生,包括走读的学生,核酸检测之后到考试前不返校(6月6日熟悉考点环境除外)。
核酸检测之后,各高中学校和考点学校要提醒涉考工作人员在高考全面结束前,要严格实行家校“两点一线”出行,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聚集和外出活动,避免因外出感染病毒而导致疫情扩散,并签订承诺书。
重点人员将落实好健康管理和考务工作
据悉,针对普通发热人员(≧37.3°C),要按规范要求送到东莞市卫健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进行问诊排查,并按照发热门诊的指引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对考试当天发现的发热人员要启动应急预案,如果是涉考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考务工作,安排专用车辆送到指定发热门诊进行问诊排查;如果是考生,应按规范程序从普通考场经专用通道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研判具备完成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引下落实其他管理措施,学校要积极配合好。
如果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考生,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专业评估可参加考试的,将安排在医疗救治场所(市第九人民医院)进行考试。
属于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考生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专业评估可参加考试的,将安排在隔离考点(市开放大学)进行考试。
中高风险地区的非密切接触者考生,以及低风险地区粤康码为红码考生,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专业评估可参加考试的,将安排在原所在考点的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关于做好2022年高考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2
2022年普通高考即将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本次考试的防疫要求再次提醒如下:
(一)考试前的防护提醒
1.考生要从考前第14天开始如实填写健康监测卡及行程轨迹跟踪统计表,并及时上交。应届毕业生交所在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交县区考试招生机构,确保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
每日按时向学校或县区考试招生机构进行疫情“零报告”工作。考前,考生可借助“吉祥码”向所在学校或县区考试招生机构上报信息,辅助做好健康监测。
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前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肺部CT结果等医疗检验材料,经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行专业评估,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考生须在考前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考试申请,同时提供有关诊断、医治材料,经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行专业评估,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集中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考生须在考前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考试申请,同时提供考生考前24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肺部CT结果或医治医疗材料,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2.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避免过度疲劳而引起抵抗能力下降所导致的患病风险。
(二)行程中的防护提醒
1.健康监测。自我感觉发热时主动测温,出现可疑症状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并视情况及时就医。
2.错时错峰出行。根据考试时间,考生和陪同人员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错时错峰出行,避免人员聚集带来的疾控风险。
3.独立出行,避免结伴而行。考生和陪同人员尽量自行前往考试地点,避免结伴而行,并要做好交通工具的消毒工作。
4.避免经过人员密集场所。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1.5米及以上。
5.避免接触公共设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全程都要佩戴口罩,如有必要须佩戴一次性医用手套,不要接触公共设施。避免面对面与人交谈。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一定要记住自己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时间、车次、号牌,以便及时准确的得到查找。
(三)考试中的防护提醒
1.所有考生在进入考点大门时要出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2.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行进速度和间距。
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
3.考生进入考点之后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进。任何时候都不允许考生在规定路线或指定区域之外活动。
4.考生进入考试楼后,接受考点对考生自带的口罩、眼镜等进行的安检,并进行第二次体温检测。
5.考生进入考试楼后,可继续佩带自带的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