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
现有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均由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各占50%股份,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50%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甲方转让给乙方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50%股份乙方同意接受。
2、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柒万贰仟元(¥_______________)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伙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甲乙双方均已认可。
4、自转让之日起,甲方不再是公司合伙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5、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全部财产和经营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四份,交百世汇通贵阳分拨中心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一份,此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一切转让手续。
9、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议,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的店铺所有股份转让给乙方。
2、按百分比转让给乙方。
3、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股份费用共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包括店铺所有股份,陈文彪所欠在货款和相关摆设以及布吉店红星美凯龙金海马铺位一万元整装修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4、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5、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转让方(个人)(以下简称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