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居住在xx区和xx市的师生员工,在其他地区上学上班的暂缓返校,继续实施线上教学。
有一定社会面阳性感染者的地区,在综合研判基础上,可分区域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其中居住在暂未恢复线下教学区域在其他地区上学上班的师生,由所在学校加强风险排查、综合研判后确定可否返校。
2.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区域为高风险区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待解除相应管控措施后,师生员工持解除管控相关证明和48小时内两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返校后继续做好健康监测。
3.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
师生员工返校前须连续两天进行核酸检测,12月5日(星期一)恢复线下教学的,12月3日(星期六)可就近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漏检补检”;12月4日(星期日)各区组织在校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确有困难无法参加校内核酸检测的师生员工可自行就便检测,持48小时内两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返校后,按照常态化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即食堂等重点人员每天一检,其他人员每周两检。
4.各区市县(先导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学校核酸检测等保障工作,监督指导属地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5.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要从严从细做好师生员工健康排查、核酸检测、环境清洁消杀、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确保安全顺利恢复线下教学;要严格落实校门管控、健康监测、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认真做好隔离管控学生关心关爱和同步线上线下教学工作。
要加强师生员工教育管理,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坚持科学配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尽量坚持“两点一线”上学上班,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科学佩戴口罩,做好途中防护。
6.各学校要强化家校协同,教育引导家长监督孩子戴口罩、勤洗手,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到人员聚集场所。
家长接送孩子时在校门口不聚集,规范佩戴口罩,即接即走。
家长及其共同居住人域外来(返)连时,要严格落实提前报备、落地检、落地管等防控要求,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严防疫情传播风险。
7.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服务。
暂停线上教学通知范文4
经综合研判决定,xx区除高风险区外全域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履行“四方责任”。
政府明确属地责任,行业部门负起主管责任,各单位夯实主体责任,个人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
二、恢复生产秩序。
各类生产经营性场所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密闭半密闭场所恢复营业,餐饮经营单位有序恢复堂食,居民群众凭绿码通行,落实扫场所码措施。
特殊场所另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恢复线下教学。
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有序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中小学阶段学校恢复线下教学,幼儿园幼儿正常返园。
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有序恢复服务。
具体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四、加强自我防护。
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防疫的各项规定要求,保护个人健康。
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不聚集、不扎堆。
外出时务必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不随地吐痰,注意咳嗽礼仪。
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五、加快疫苗接种。
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尤其60周岁以上老年人要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全程接种满6个月人员请尽快接种加强针,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暂停线上教学通知范文5
一.恢复线下教学时间
中小学、幼儿园12月7日起分批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其中,初三年级12月7日恢复线下教学;初一、初二年级12月8日恢复线下教学。
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