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品牌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品牌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品牌权转让的,品牌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品牌权。
十、品牌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在品牌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品牌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品牌为有效品牌,并保证没有将该注册品牌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十三、品牌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_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品牌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品牌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品牌,除应停止使用本品牌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品牌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品牌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品牌申请未经品牌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甲方自愿将在中国注册的第 号( )商标转让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 转让费为人民币2000元整,付款方式,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二、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之日至该商标核准转让之前乙方拥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独占使用权。
三、 商标转让申请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转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办理上述有效商标转让的一切文件、证件。并保证该等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该商标转让全过程中,转让人必须协助受让人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资料提供至该商标成功转让乙方名下为止。
四、 甲方保证转让的注册商标拥有的合法性及不存在权利瑕疵,具体地说:
(1)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日前没有给第三者办理过许可证使用:;
(2)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与第三方商标争议;
(3)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被第三者财产诉讼保全;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甲方应将自己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申请中的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商标一并办理转让;
(5)要求一并转让的商标乙方不另支付额外费用。
五、 转让的注册商标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商标无效,要负责全额退还商标转让费。
六、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应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