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有关于临时工聘用合同协议书4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用人部门(甲方):
职
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二、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工作。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台州学院临时用工暂行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四、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原则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适当加班,加班后用人部门应安排其调休,如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调休的,则给予20元/天的加班补助费。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过四天。
2、乙方基础工资标准为元/月,岗位津贴元/月,试用期内享受上述工资的80,合计为
元/月,行驶里程津贴为
元/公里。
3、甲方每月日前如期发放工资,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发放形式为
。(①领据领现金形式,②银行工资卡形式)。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合同期满内不再续订的,甲方将从次月起停止缴纳乙方的保险金。
2、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工受伤,死亡,或患病、非因工受伤的(需台州市各公立医院证明),甲方将按照《台州学院临时用工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切实做好乙方工作期间中的安全与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乙方在受聘期间应当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相应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第二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三条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条乙方必须要完成甲方每学期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甲方应保证在每月15号前,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报酬,工资情况由甲乙双方约定(月工资元)。未及时对付报酬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5%利息。
第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进行经济处罚,甚至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校车行驶出校门期间,必须打开喇叭,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未按规定操作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司机承担;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在工作期间向甲方请假必须经校长同意,且扣罚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两天工资,连续旷工超过一周时,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将扣罚当月工资作为处罚。
(三)由于乙方大意、放任、或者严重失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乙方负责处理事故发生费用,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乙方只能在接送学生时使用校车,不得随意更改路线,或者改变车辆使用意图,如有其他用途使用的,必须请示校长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的,每次扣发司机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