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的逐步放开,很多学校都已经放假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疫情提前放假通知,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学校疫情提前放假通知1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对我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优化调整如下:
1.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可在12月23日前结束。
相关年级不再组织期末考试 ,可 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2.初中、普高高一年级、职高高一高二年级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等工作原则上于12月30日结束。
3.普高高二高三年级、职高高三年级本学期结束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仍为1月14日。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学考、选考)前,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学考、选考结束后,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
4.教师寒假开始时间仍为1月15日。
各学校(幼儿园)结束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后,在1月14日前应提供托管服务,满足双职工等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护需求。
在符合校园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允许有需要的学生到校自习,由学校教师提供看护、辅导等服务,但不上新课。
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安排教师工作。
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提前放假的各项工作。
各高中学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学考、选考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学校疫情提前放假通知2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有关部署,结合本地中小学(幼儿园)实际,为保护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
1.自12月19日起,幼儿园、小学低段(1到2年级)学生可视情安排居家学习;12月23日前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可提前离校。
2.在12月30日前,初中、普通高中一年级、中职学校完成教育教学和考核评价工作,学生随后可提前离校。
3.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在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学考、选考)前,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学考、选考结束后,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
4.学生离校后,学校为学生提供居家学习等指导,也要为居家照护有困难的学生及幼儿提供校(园)内照护服务,直至教师放假离校。
学校疫情提前放假通知3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对我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和放假安排调整如下:
01、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于2022年12月XX日前离校(园),开始寒假。
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学生和幼儿,在学校条件允许下,可申请到校(园),学校、幼儿园提供托管服务至期末。
02、初中一二年级学生于12月XX日前离校,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上教学至期末;初三年级学生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期末。
03、普高一年级学生于12月XX日前离校,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上教学至期末;普高二三年级学生待全省学考选考结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期末。
04、中职学校高三高考班学生元旦假期后开展线下和线上相结合教学至期末,其他学生于12月XX日前离校,开始寒假。
05、各学段期末质量检测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
学校疫情提前放假通知4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考试
放假及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实际,调整六盘水市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放假及第二学期开学时间,现就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幼儿园:2022年12月23日学生离校,12月26日-28日学生居家开展健康监测,2022年12月31日正式放假。
1-2年级:2022年12月23日学生离校,12月26日-28日学生居家开展健康监测,12月31日学校放假。
3-8年级:2022年12月23日学生离校,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时间由各市(特区、区)确定,12月28日前完成学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测完即走,12月31日学校放假。
9年级:期末考试时间由各市(特区、区)确定,2023年1月14日学校放假。
高一、高二年级:2022年12月30日学生离校,2023年1月4日-6日开展学生期末考试,考完即走,2023年1月7日学校放假。
高三年级:2023年1月14日正式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