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2、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费用。
3、需要临时更改出行路线时,甲方必须与乙方进行协商,并合理增减包车费用。
4、如甲方中途要求乙方停车时(如摄影等),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停车。
5、乙方每日必须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时间出车,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游程行驶,并确保途中安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为甲方提供包车服务。
2、乙方不得将所包车辆擅自调回,不得无故更换车辆,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后驾车,否则将按包车费用的双倍赔偿甲方。
3、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确定的休息吃饭地点。
4、乙方车辆如果发生中途损坏,应及时修理解决;如小时无法修理的应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承担甲方损失(食宿或改乘其他车辆费用)。
5、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由于弃置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四、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2、本合同—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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