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制度、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经将相关规章制度发放给乙方(或对乙方给予了明示),乙方已经知晓并理解了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同意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九、协议的重签、解除和终止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重新签订协议: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内容有改动的;
(二)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十八条发生协议第十九条或第二十条中的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7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一)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的,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在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聘用协议的证明,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因履行本协议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生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甲方所订立的规章制度做为本协议附件。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聘用单位:____________
受聘人:____________
兹有__因__需要,聘用__的退休人员________,现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